明王朝禁海,除了理论上的原因外,当然还有其现实原因——那就是所谓“倭寇”。一般人认为倭寇猖獗,乃是明朝禁海的直接原因。然而揆诸历史,我们却会发现:实际上,倭寇乃禁海之果——换言之,是禁海惹来倭寇,而不是我们平常以为的那样倭寇带来禁海。
明朝时,日本对中国物产的贸易已形成一定规模。胡宗宪《筹海图编》《倭好》一节,记载了日本人喜欢的中国物产。如衣料类:丝。丝棉、布、锦绣、红线;日用器物类:针、铁锅。磁器、漆器。女人脂粉;书籍类:佛经、医书及四书五经,除此之外,日本方面还特别需要中国药材。与此同时,中国士民对日本商品也有浓厚的兴趣。如日本所产倭刀以其锋利精巧备受称道,成为官绅士民争相求购的珍品。另外,倭扇。描金饰物等,也颇受明朝百姓的欢迎。既然有需要,当然就有贸易,然而,明朝政府对此畏之若虎多方阻扰。后来,被称为倭寇王王直,就是从事走私贸易,他希望明朝政府取消海禁,允许中日自由通商。王直曾经说过:“倭国缺丝绵必须开市,若允之,海患乃平”。在王直势力最大的时候,他仍上书明朝政府要求开放海岸。不过明朝政府不予理会,也不将海外贸易与倭寇劫掠区别开来,依旧实行全面海禁政策。明朝的海禁政策,使明朝经济遭受严重损失,长期的海禁使政府损失大笔税收,私贩横行也使内地的竞争加剧,明朝政府对此置之不理,仍秉承一贯不对话、严格控制的政策,全面禁海的政策。就明朝政府的《大明律》来看,明朝政府全面实行海禁的立场是有原因的。比如《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根据《大明律》此规定,沿海居民下海也是违法行为,这就断送了明朝走向海洋的任何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