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腐败引是一种用公款违规消费以及利用职权收受不上刑罚处置之内的礼品、礼金等行为。灰色腐败的特点是单次受贿涉及的金额小,具有隐蔽性。老百姓将它定义为用公款违规消费,诸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待私客、公车消费等,另外,隐性的送礼也属于灰色腐败范畴,比如:给官员送优惠券、消费券、购物卡等。这些腐败现象的共同特征都是属于不上法典的腐败行为。
1、背景资料
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中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5年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令社会有识人士痛心不已。
政府官员将纳税人的钱花在了酒桌上,造成了“不当支出”,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2009年11月17日,美国政府公布统计报告自曝家丑:在2009年财政年度内,联邦政府项目开支中5%属于“不当支出”,包括公款吃喝、旅游等内容,总计达到980亿美元之多。
2、产生原因
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上存在的缺陷,是“灰色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不规范、不透明,缺乏刚性,使一些人有机可乘。
思想上的误区,也是“灰色腐败”现象产生的又一原因。在有些人看来,贪污受贿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多吃点多喝点多拿点,就不会有事。这种既讨巧又无须负责任的心理,导致“灰色腐败”现象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