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坊-常识网,生活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生活百科!

网站地图 问答网

常识坊

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5)

2015-01-22 >>编辑:常识坊整理

6、第六章 函授辅导站


第二十四条

函授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是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的机构。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按照函授教育的特点与函授生所属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配合,双方协商建立函授站并就此签订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函授站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函授主办学校的领导。

第二十五条

设立函授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连续或隔年报考函授的生源;

能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能就地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

能提供教学场所和其它教学条件;

能提供或筹集函授站经费。

第二十六条

主办学校应聘请思想作风正派、大学毕业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函授站的专、兼职辅导教师。

第二十七条

举办函授教育的高等学校,应当指导和考核函授站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对他们有计划地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到学校进修、集体备课、交流辅导经验等,不断提高其教学业务水平。
相关文章
特别关注 / special

  • 吃西餐的十大基本礼仪,西餐礼 吃西餐的十大基本礼仪,西餐礼
  • 治疗咳嗽最有效的偏办法 治疗咳嗽最有效的偏办法
  • 喜洲镇  “五朵金花”的故乡 喜洲镇 “五朵金花”的故乡
  • 京东 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