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条款如下:
其一,南宋不再向金称臣,世为叔侄之国;
其二,原来的“岁贡”改称“岁币”,每年减少银绢各五万两匹,仍支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
其三,疆界与绍兴时相同(宋放弃新收复的海、泗、唐、邓、商、秦六州)。
三、“嘉定和议”
隆兴和议之后,宋金休战了四十多年。金章宗(1190~1208年)在位晚期,金朝北边受到蒙古族的侵逼,内部又有各族人民的反抗。南宋重臣韩侂胄便趁机对金用兵,进行北伐。
1206年(开禧二年)五月,宋分道进兵。初时收复了一些地方,不久,金援兵大量南下,宋军大败。金人要求惩办战争祸首,主和派礼部侍郎史弥远等竟杀死韩侂胄,函其首送给金人。1208年(嘉定元年),双方重定和约,史称“嘉定和议”。
其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依靖康故事,世为伯侄之国;
其二,增岁币为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
其三,疆界与绍兴时相同(金放弃新占领的大散关、濠州等地)。
南宋另给金军犒军银(赔款)三百万两。此时,蒙古势力已在北方兴起,并不断南下攻战,而金和南宋则渐次衰落下去,最终全为蒙古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