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用案例
中国国家文物局首次行使优先购买权
2009年6月5日,国家文物局发函通知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优先购藏在嘉德春拍中以554.4万元成交的“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
国家文物局向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发出《关于优先购买“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的函》中表示,国家文物局经研究决定,对于“中国嘉德2009春季拍卖会古籍善本专场”第2833号拍品“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按照成交价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
这是中国政府首次采用如此方式的“文物优先购买权”。此前文物主管部门对拍卖市场所出现有必要国家收藏的重要文物,较多采用限定竞买者方式,如规定只允许国家博物馆和国营企业参与竞拍。这次政府有关部门并不参与直接竞拍,而是在拍卖之前发布声明,将根据某几件拍品的拍卖结果考虑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样的方式被普遍认为既考虑了国家收藏的需求,也尊重和兼顾了委托方(出让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中国嘉德在获悉国家文物局的决定后,于第一时间将文件内容通报给第2833号拍品“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的现场买受人。买受人得知有关部门的决定后,在深表遗憾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于国家收藏机构的理解。
巴黎调控楼市
法国对房地产买卖有着完善的管理系统。房产税是法国国库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购房者还要缴纳房价2.5%左右的附加手续费(购房公证等费用)和7.5%左右的房产转让税;卖方则要缴纳房产的增值税。这一切都是以房地产的净价为纳税依据。继承房产和接受馈赠也根据不同的血缘关系征收5%到最高60%的房产转让税。如果买方在五年内将房产出售,涉嫌认为炒卖房市,还将可以被课以炒卖房产的重税。
为了防止人们采用“廉价转让”的办法少缴税,防止偷税、漏税,法国政府的房产买卖条例规定了“优先购买权”。就是说,如果国家认为你的房价很低,低于周围的标准,国家有权优先收购此处房产。负责住房产权转让的政府部门要核实房子的售价是否和市场价格一致。国家要是决定出手,买主愿望落空,卖主也不得反悔,从而堵住了“廉价转让”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