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向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释义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续 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届满后30口内,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就本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续签本合同的行为。
及时续保:是指保险期间届满日前,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就本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续签本合同的行为。
未满期保险费(1年期):是指保险费×(1一经过月数十12),不足月的日数按经过1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