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答记者(5)
4.《办法》对于外资银行来华设立机构的准入条件方面的规定是否有变化?
答:《办法》沿用现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准入条件未发生变化。一是在外资法人银行注册资本要求上,《办法》沿用了现行《商业银行法》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规定补充纳入《办法》。二是将现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外资银行法人导向政策、外资法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对中国境内公民人民币业务的规定补充纳入《办法》。三是将内地与香港/澳门、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相关协议,补充纳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