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保障
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应急处理员:
2、办理人员激增时,安排工作人员在楼梯口分渡人员。同时,实行中午加班,延时下班时间,如遇双休日正常上班。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按管理权限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确保在为当事人办理登记的同时,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顺利输入系统。严禁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使用装有婚姻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备。
二、不准擅自卸载和更改婚姻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有关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不准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附加任何其他系统,或者同其他任何系统联网。严禁在装有婚姻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备上安装游戏软件,或进行其他有可能损害机器的操作。
三、使用计算机,要遵守操作规程,按正确方法开机、关机。使用完毕后须断电方可离开。
四、建立系统运行工作日志,详细记录系统运行和数据处理情况。使用过程中,不可随意修改、删除文件。使用计算机核查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主任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婚姻当事人数据资料。对外公开或提供统计分析数据,必须经主管婚姻登记的分管局长签字同意。
六、专人负责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硬盘备份每天一次。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用光盘备份上个月的数据一次。系统升级或变更前,应当用光盘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系统升级或变更运行正常后,再用光盘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光盘备份应当同时备份两张光盘,一张存本单位,另一张存民政局档案室。
七、注意病毒警告,专人负责及时升级杀毒软件和杀毒。及时进行安全预防和定期维修保养。机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随意拆卸、挪动机器。
八、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以上单位行政区划和地名变更,及时书面报告市民政局,待市局报告省厅,经省厅统一对系统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并通知各地下载后使用。
九、专人负责网络管理,按规定要求收发工作信息和系统信息,进行数据交换、系统维护和升级。该项负责人名单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十、本单位基本情况和人员情况必须输入信息系统,并上报省厅。如有变更应及时重报。
十一、每天联网上报数据。因故障不能按时进行数据交换时,须在故障排除后,立即进行交换补齐数据。
十二、经常查看婚姻登记网站信息。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