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套人民币的介绍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的,从开始发行到1955年5月10日,停止流通使用的人民币是第一套人民币。第一套人民币是在统一各革命根据地货币的基础上发行的,发行统一的货币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今天在国际金融市场举足轻重的人民币,是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的,从开始发行到1955年5月10日,停止流通使用的人民币是第一套人民币。第一套人民币是在统一各革命根据地货币的基础上发行的,发行统一的货币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1947年夏,解放战争进入了解放军胜利反攻的阶段,华北、西北、华东解放区逐步连成一片,但是各解放区的货币不统一,迫切需要改变各解放区货币版别多、种类繁杂、比价不一、相互折算不便的状况,统一各解放区的货币。
1947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华北财经办事处成立,统一领导华北区的财经工作,并着手开展统一货币的工作。1948年底,全国各解放区除中原、东北等解放区自成独立货币体系之外,华北、西北、华东三大解放区的货币,统一工作基本完成。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统一解放区货币,经华北人民政府、山东人民政府、陕甘宁和晋绥两边区人民政府会商决定,合并华北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和西北解放区的西北农民银行。
于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首任总经理南汉辰,副总经理是胡景云和关学文,同时开始发行统一的人民币,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这套人民币上的“中国人民银行”6个字,由当时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题写。第一批发行的人民币有10元、20元和50元三种券别,首先在华北、山东和西北三大解放区流通使用,随后发行了1元、5元和100元三种券别的人民币。
此后呢,各种券别和版面的人民币,逐步推广到全国各个解放区。1949年1月北平解放,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到了北京。全国解放后,各大区和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相继成立。1951年底,除西藏和台湾全国范围内货币已经统一,人民币成为唯一合法的货币。统一发行人民币,清除了国民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结束了旧中国几十年的通货膨胀和近百年外币金银在市场流通买卖的历史,促进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是建国初期经济恢复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