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济补偿论研究保险性质及保险补偿原理的学说。经济补偿论 认为,保险的基本性质是对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但有三种不同的表述:损失补偿合同说、损失分担的经济补偿制度说和互助共济制度说。
①损失补偿合同说,由英国经济学家A.马歇尔提出。马歇尔生活在英国海上保险发达的年代。其间,英国颁布了著名的1906年《海上保险法》。马歇尔的学说正是从法学角度对海上保险性质作出的一种说明。他认为,保险是藉以补偿损失的一种法律关系,是当事人的一方接受商定的货币额,对另一方所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
以补偿的合同。②损失分担的经济补偿制度说,由德国经济学家A.H.G.瓦格纳所倡导。瓦格纳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对保险的性质进行考察,认为保险从经济意义上说是把个别人由于未来特定的、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事故在财产上所造成的不利结果,由处于同一危险之中,但未遭遇事故的多数人予以分担,以排除或减轻灾害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③互助共济制度说,由日本经济学家园乾治提出,认为保险是多数经营单位,以合理计算的共同分担金作为经济补偿的手段,保障经济安定的互助共济制度。
铂金(Platinum,简称Pt),是一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