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近日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个时间节点比计划中的6月底晚了一个月,但早于外界预期。
7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
会议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一般而言,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征求意见,会由国务院法制办具体实施,征求意见的期限大致是一个月。截至《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稿,国务院法制办尚未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
自中央政府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这一工作即被外界予以很大关注。因其既涉房又涉地,每个领域各自均是民众和政府的重要资产,整合工作既牵扯资源资产,又涉及人事整合,兹事体大,波及面广。
去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这也是所谓6月大限的由来。
不过,截至今年6月底,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主要职责的国土资源部未能如约报出条例。国土部新闻发言人7月23日接受新华社专访时也提及了条例制定的困难所在。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不动产分散登记的体制,各自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登记体系,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涉及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情况,这些都是《条例》制定的前提和基础,需要一定时间全面摸清。”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近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不动产条例出台后,肯定涉及其他法律修订,有直接涉及的也有间接涉及的。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大概直接、间接涉及到10个法律。
受国土部法规司委托,孙宪忠主编了《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建议稿》,并已在今年出版。“但从近几年的立法修法规律来看,近期立法没有打包修订的先例,要一个一个来。”孙宪忠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