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最好做4次超声检查:
首次检查可在孕早期(12周末以前)进行,若出现先兆流产等情况应及时做B超检查。
第二次检查可在孕中期(孕13~27周末),此时做B超检查,能够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的情况、羊水多少及胎盘位置,可以早期发现异常或者畸形。
第三次检查可在孕晚期(孕28周以后),目的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进一步检查胎儿有无畸形,特别是唇腭裂。
最后一次B超,可在接近预产期或临产前时检查,目的是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值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