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严重的打骂孩子都属于违法。你一怒之下扇了孩子一巴掌或者狠打了孩子一通屁股被别人知道了,你就有可能在第二天失去了对孩子的监护权,孩子会被送到福利院收养,而你也可能会因虐童罪而被送进监狱。
甚至你的孩子如果在幼儿园随口说了一句“昨天我爸爸打我了”之类的话,警察也会马上找上门来。
中国有两句老话叫“棍棒之下出孝子”和“不打不成器”,似乎教育手段上离不开“打”字。的确,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让父母气愤难耐甚至束手无策的时候。
教育孩子需要奖励与惩罚手段并行,惩罚也是教育过程中让孩子认识错误必须的一种手段。那在不能打孩子的美国,父母们是用什么手段进行惩罚教育的?
在这几年接触了很多美国家长和他们的教育方式,我总结了他们的惩罚方法,可以简单归结为以下两点:“Time Out”和“Time Limit”,也就是“独处”和“限时”。我这翻译可能不够传神,且看我来分析一下这两种惩罚手段。
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带宽宽到好友梅丽莎家里玩,梅丽莎有三个孩子,分别是4岁、两岁半和一岁。两岁半的女儿汉娜正处于第一阶段的叛逆期,在美国被称为“TerribleTwo”(“糟糕的两岁”),常常会大发脾气乱扔东西,或者在争抢玩具时咬人。
有一次大家一起玩的时候,汉娜把要过来一起玩的妹妹推到了,还狠狠地在妹妹的手臂上咬了一口,妹妹痛得哇哇大哭。梅丽莎闻讯从厨房出来,一看汉娜咬了妹妹,二话没说把她抱起来,把她放到楼梯上去并说:“You need to time out!”(你得独处了/你不能再玩了)。
汉娜在楼梯上坐着,也哇哇大哭。其实她可以自己下来继续玩,但她并没有那样做,而是一直坐在那里哭,而梅丽莎则继续在厨房忙碌,并没有理会大哭的汉娜。
哭了约十分钟,汉娜终于不哭了,这时候梅丽莎才走过来,问汉娜知不知道自己什么事做错了,汉娜点点头说不应该咬妹妹,梅丽莎表扬她勇于承认错误,然后给她讲了一通道理,便把她从楼梯上抱下来亲吻了一下,汉娜便又欢天喜地地跟妹妹玩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