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贷款程序
我行工作人员收妥您的借款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后,将按银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查、核验,并在三周内给您回复意见。
如同意您的借款申请,我行工作人员会通知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或由我行代您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我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80%(以二者低者为准)。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偿还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还款方法,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待您还清我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部本息后,我行工作人员将协助您到有关部门办理贷款抵押的有关抵押、质押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质押品,退由您保管。
七、抵押物和质押物
我行认可的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和质押物主要有如下种类: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1.借款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及其它地上定着物;
2.借款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我行认可的其它财产。
(二)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
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