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字〔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 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