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理财条款放宽
今年9月初,证监会将一份内部文件下发至各家证券公司,首次正式定义了针对中高端客户的券商“小集合”产品,还放松了集合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和规模限制:对成立两年以上的证券公司,新成立集合理财产品可以不设立存续期以及规模上限;证券公司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有存续期。此前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审批对存续期和投资规模均存在限制。“松绑”一个月后,10月16日,首批新规则产品——国信证券5号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稳健增利两只“无限期和规模限制”的集合理财产品几乎同时获批。国信证券5号更加入了“在三个月的封闭期满之后,每个工作日都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条款,这使集合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可与基金相比。
此外,国元证券9月21日披露,同意将黄山3号有关“存续期5年,推广期募集规模上限为25亿份,存续期内规模上限为50亿份”的内容删除,为黄山3号松绑。目前部分新产品已经或即将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