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意义上讲,中国社会风险的累积与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也是密切相关的。按照西方风险社会理论,进入现代化的一定阶段后,必然伴随社会风险的增长,并进入风险社会。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当今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社会,风险是现代性的基本要素,风险社会是现代性的重要特征。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认为,当前,“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正在形成一种崭新的形式——(工业的)‘风险社会’。”他认为:“风险概念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ongGiddes)也认为,风险概念标识了现代社会与前现代社会的根本差异。在自然和传统消亡后生存的世界,其特点是从“外部风险”逐渐向“人造风险”转移。5)中国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这两种现象可以说也表现得十分突出,这样,社会风险的增加也就带有一定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