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地理论
这个规律就是所谓的“中心地理论”,1933年由德国地理学家沃尔特·克里斯塔勒(W.Christaller)创立。
据说,克里斯塔勒被城市的分布和空间结构所吸引。他说:“我相信,一定有什么规律决定着城市的大小、数量和分布,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通过在德国南部的实地调查研究,他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规律。那是什么呢?
他的理论有一个前提,就是地表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没有大山,没有大河,是一个均质的平原。平原上的道路是均匀的网络,即每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通达性只与距离相关。还有他假定所有的消费者和商人都是经济行为合理的人,即商人谋求最大利润,寻求尽可能大的市场覆盖面;消费者谋求最小花费,尽可能地减小出行的距离和费用,都自觉地到最近的中心地购买货物和寻求服务。
这样假定之后,克里斯塔勒提出这样几个概念:
首要的概念是“中心地”。中心地有大有小,但都是向居住在它周围地区的居民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地方。中心地是分等级的,向下兼容。高一级的中心地涵盖低一级中心地的商品和服务,并提供其没有的商品和服务。实际上中心地就是城镇、城市、大都市的另一种说法。
还有两个重要概念是最大销售距离和门槛距离。中心地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一个可变的范围,这个范围的上限受到消费者愿意去一个中心地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最大出行距离限制,超过这个距离他就会到另一个较近的中心地。以这个距离为半径,画一个圆,圆内的范围就是这个中心地某种商品和服务销售的最大腹地。这个范围的下限是维持商家生存需要的最小顾客数量,要维持这个数量的顾客所需的最小腹地的半径又叫“门槛距离”,一个商家的货物和服务覆盖的腹地的半径要是小于这个距离,商家就要倒闭。这两个圆,一个圆是大圆,是商家最希望得到的,可以获得最大的利润;一个圆是小圆,是商家的生命圈,决定生存。如果市场竞争充分的话,这两个圆应该重合。成为一个圆。